同乡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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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斯湖南同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老乡在达福地区的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达福地区湖南同乡会,英文名:Hunan Associate Inc.简称"湖南同乡会"。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德州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非宗教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湖南、对达福地区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联合会员,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共谋发展。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达福地区达福地区设: 902 St. Paul Drive, Richardson, TX 75080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是对湖南、对达福地区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达福地区境内的湖南籍人士或对湖南有深厚感情的各地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分家庭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本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
  (六)有在本会网站优惠登载广告的权利。
  (七)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拥有本会网站登陆密码,可查阅内部信息。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可设荣誉理事若干名(针对情感上支持,财力上赞助,但又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出席每次理事会议的理事们),执行理事若干名,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等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热心本会工作,乐于助人,有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聘请荣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第二十四条 根据情况,同乡会下设若干活动小组,各设正副组长一名。各会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可参加一个和多个活动小组。

第二十五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会费$10,家庭会员每年会费$15,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当选理事必须给予一定的捐赠。
  (三) 本会网站和其他创收。
  (四) 其他社会赞助。

第二十七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湖南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网站维护,用于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联络在达福地区的湖南同乡,建立一个和协、开放、有趣、温暖的社团组织;
(二)加强和达福地区政府机构、各党派 、各企业和各其他社会组织的联系,以提高各湖南同乡的社会地位;
(三)建立与中国湖南的广泛关系,促进湖南和达福地区的科技,文化,经济的交流与合作;并为湖南来的政府,商贸,民间考察团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四)组织在达福地区的各位同乡开展各种有趣、有意义的社会活动、文体活动、聚会、和旅游考察活动。组织中华传统节日聚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达福地区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五) 帮助湖南来的新移民定居、安家和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并提供免费接机;
(六)为湖南来的留学生提供咨询、联系学校和找住房服务;
(七)为湖南来观光旅游的客人提供预定宾馆和免费导游服务;
(八)组织有专长的同乡为会员开办的生意、企业出谋划策并动员同乡予以生意上的支持;开展互帮互助 活动,如免费报税、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绿卡移民,教育咨询等。
(九)组织其他会员为需要帮助的会员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十)建好网站确保会员间有一个通畅的交流和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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